著作權
如何避免寫讀書心得侵害書本著作權?
剛好路過的我,回答如下:
常見的侵害著作權法的情形,是「故意」「重製」他人的著作,是著作權法第91條的規定,有刑事責任。「過失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,也會有民事賠償責任。
法院實務判斷的方式,會從引用有沒有標明出處、雖然沒有完全一樣但是否大致一樣、引用或改寫的比例來判斷有沒有侵權、有沒有想要假別人的著作當作自己的著作等,來判斷有沒有侵害著作權。
因此,建議可以依照下面的原則,來寫讀書心得:
如果有引用或改寫書本裡面的內容,請務必標註來源,或至少表明這些內容是來自書中的文字。而不是你自己的創作。
既然是讀書「心得」,還是要以自己因為讀了書而有的思考脈絡、理解、解讀、所得、感觸為寫作主軸。引用或改寫書中內文,是輔助你說明為什麼有這樣的心得,而不應該是全文的主體。
這樣一來,你就比較不用擔心,因為撰寫讀書心得侵害著作權的問題,也造成原作者的權益受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