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約

契約越厚越好嗎?

前陣子在 Threads 上看到一位律師分享,有客戶拿尺量訴訟使用的書狀的「厚度」,來判斷品質好壞。

我也常遇到客戶,從合作廠商或網路上拿到一份好多頁的契約,覺得這樣比較有保障。

但契約的好壞,也可以用厚度來衡量嗎?

先說我的結論:當然不是。


原因是這樣的:

❶兩頁能寫清楚,為什麼要花五頁?

契約是把雙方的共識記載下來,有利於雙方在未來,執行共識。

只要把雙方的共識寫清楚,就可以了。

寫再多,共識也不會增加啊。

多食無益,噢不,是多寫無益。

❷契約文字沒實際確認,執行發生問題才來吵

不曉得你有沒有一種經驗,就是看到文字很多的契約,就不想看了。

例如,信用卡定型化契約。

這個經驗,一樣適用在自雇者或企業簽署契約的時候。

條款太多,只注意當時在意的重要項目,像是金額、產品或服務項目等。

密密麻麻的權利義務條款,經常懶得看,或沒有仔細看。

等到履約出現問題,才來爭執契約的不合理。

此時,縱使你是有認真閱讀契約的一方,對方履約出問題,還是會受影響。

誰也不樂見。

❸違約機會增加

有些契約寫得很多很複雜,看起來完美無缺。

但問題是,自雇者或公司同時執行很多契約時,複雜的契約細節,很容易被遺忘。

然後,就違約了。

被違約的一方雖然可以透過要求對方補正、違約條款、賠償機制來彌補損害。

但絕對彌補不了商譽受損、進度遲延、延遲交貨等傷害。


要怎麼做比較好?

❶以雙方都看得懂、消化得了的內容為契約目標

契約的本質,是把雙方理解的共識,訴諸文字。

有一方有看沒有懂,或反而讓對方不想看、沒仔細看,契約就失去意義。

當然,自己要先看懂。

❷寫中文契約,參考中文的優於外國契約

外國契約基於語言、習慣,本來篇幅就比中文來得多。

再從外文翻譯成中文,贅字也很多。

參考中文契約,多比較不同的版本,共通之處就是最重要的條款了。

重要條款一定要有,其他斟酌著用。

❸八頁以內就很足夠,六頁以內最適於閱讀

這是我自己的心得。

不要過度剪貼無關條款。

有些是法律和常識就能解決,不需要再寫成文字。

如果無法辨識,哪些需要、哪些不需要。

可以請專業律師審閱,或諮詢條款意義和必要性,搞懂再貼。


你手上的契約,幾頁呢?

曾經被厚到翻不完、文字太多不想看的契約困擾過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