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約
收到一個有趣的任務
後來先後在美國、台灣設立了公司,讓業務互相接應。
他拿著美國公司使用的英文契約,請我替他審核,是否符合臺灣法規和習慣。
而可以在臺灣使用。
我覺得她的觀念很正確。
因為法律有在地性。
契約必須要符合在地的法規和習慣,才能有效地被使用。
所謂習慣,我認為也包括文化習性、用語、邏輯。
❶|每個國家法律規定不一樣。
比較明顯的例子,是勞資的規定。
在台灣,勞工的權益最低標準是勞動基準法。
任何契約都不能低於勞動基準法的下限。
勞動契約或相關文件,就必須在意勞動基準法的規定。
沒辦法直接使用來自別的國家的英文或中文契約。
❷|語言邏輯不同
不曉得你有沒有看過,從英文翻譯成中文的中文契約?
那些中文,讀起來特別奇怪。
根本不是中文的文法。
你大略可以猜測他的意思,但完全不是一個精確的文字表達。
這種時候,特別危險。
契約最講求文字的精準性,任何定義和語意,可能因為差一個字,而有完全不同的意思。
❸|用語和習慣差異
用語差異很常發生在台灣和中國契約之間。
口語表達都是中文,不會有語言邏輯的問題。
但是詞彙表達、用語習慣很不一樣。
例如:契約在中國稱合同。
通篇不習慣的用字,會大大影響閱讀契約的理解力。
若把這樣用語陌生的合約在台灣使用,接受程度也會打折。
習慣方面,像台灣的公司要用印大小章;國外沒有蓋章的習慣,就會是有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名。
它攸關簽約對象是自然人還是法人,也影響誰要為契約負責。
所以,理解含義並簽對名,就非常重要。
無論是拿著英文契約,直接翻譯來用;
或在網路上找簡體中文的契約來改;
或以外國的契約法律概念,在台灣使用;
未必是一個正確或好的做法。
回到客戶老闆的案子。
真的發現,在勞動契約方面,有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的約定。
協助她依據法律規定調整。
同時針對在台灣業務流程的習慣,跟他討論。
把原有的契約,修改成台灣廠商比較能夠理解的做法。
契約正式可以在臺灣上線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