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約

三分鐘看懂——紛爭解決條款的眉角

「為什麼契約的紛爭解決方式,有的寫法院,有的不是?」

「哪個比較好?」

「為什麼要這樣選?」

這是法顧客戶拿著契約,問我的問題。

你也曾經想過這些問題嗎?


最常見的是在法院訴訟解決

你手上拿的契約,絕大多數的紛爭解決方式是去「法院」訴訟。

也就是為什麼,你會看到契約上會有寫,是以哪個法院管轄。

想知道怎麼選擇管轄法院,你可以看上一篇(連結在留言)。


但你在特定的契約裡,也會見到「調解」和「仲裁」的選項

①會特別寫到用「調解」程序的,是在政府的工程採購契約裡。

這裡的調解,跟普通的民事調解不同,是政府採購法特別規定的程序,要去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。

一般的民事調解,去法院提告前都會安排,就不會特別寫在契約上。

②仲裁呢,是在訴訟、調解之外的另一種程序。

像高配版的調解程序。跟調解程序一樣,仲裁條件具有彈性、省時、隱密性。

但整個程序都需要符合仲裁法的嚴謹規定(例如:選定仲裁人有一定程序)。

是商務契約、跨國契約常見的選項。


法院訴訟、調解、仲裁的差別在哪裡

網路上的說明很多,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下列三個差異:

①結果怎麼形成:

訴訟,是法官看證據判斷。

調解和仲裁,也會參考證據,但可以有超越證據的結果。

②可否上訴:

訴訟,可以上訴,在台灣,超過訴訟金額150萬元還可以上訴到三審。

調解和仲裁,原則上不行,一結果定江山。

③可否秘密:

訴訟,審判程序和判決原則都是公開。

調解和仲裁,可以選擇不公開。

④有無時間限制:

訴訟,沒有。

調解或仲裁,政府採購法和仲裁法上有規定,多久要做成結果。


你能怎麼選擇

我知道,就算做了上面的解釋,你還是不曉得怎麼選?

所以跟你分享我的經驗:

❶你特別在意事件的保密性:選調解或仲裁。

❷你特別在意結果的公平正義:選訴訟(因為不滿意可以上訴)。

❸你特別在意時間,或有地域往返麻煩的特性:選調解或仲裁。

❹調解或仲裁不知道要選哪個:標的金額大的選仲裁;小的選調解。

❺你沒有特別在意的要求:選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