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的承辦人請我把「自動續約條款」加進合約。
原因是,這樣她就不用一直續約、簽約。
但自動續約條款真的那麼方便?
可不一定。
除了「方便」,你還要考量的是這兩件事:
❶契約是否有定期異動的必要
續約條款的方便,在於契約條件維持不變,可以直接繼續執行。
你簽訂契約性質,受市場影響大,或希望保持議約彈性,就不適合自動續約條款。
常見的例如:
容易受市場、國際情勢影響的產業。
初次合作的對象。
產業內容攸關政策的。
處於授權者地位的,像是授權經銷、授權智慧財產權等。
❷提前通知是否不續約的期限,是否適於管理
自動續約條款通常附有「提前通知的『期限』」,期限各有不同,常見的是一到三個月不等。
如有大量契約,又無妥善的契約管理制度,要確知各契約不續約通知期限,就很不容易。
也會是評估,是否加入自動續約條款的事由之一。
保留自動續約條款的前提下,你可以這麼做:
❶自動續約「有期限」,例如:只自動續約一次。保有定期檢視契約條件的機會。
❷就「特定項目」保留議約空間。像是定價、違約條款、保固條件等。
❸增訂不續約通知期限「後」、契約到期「前」的終止條款。
避免發生,沒有在期限內通知不續約,卻又在契約到期前反悔的情形。
但自動續約條款真的那麼方便?
可不一定。
除了「方便」,你還要考量的是這兩件事:
❶契約是否有定期異動的必要
續約條款的方便,在於契約條件維持不變,可以直接繼續執行。
你簽訂契約性質,受市場影響大,或希望保持議約彈性,就不適合自動續約條款。
常見的例如:
容易受市場、國際情勢影響的產業。
初次合作的對象。
產業內容攸關政策的。
處於授權者地位的,像是授權經銷、授權智慧財產權等。
❷提前通知是否不續約的期限,是否適於管理
自動續約條款通常附有「提前通知的『期限』」,期限各有不同,常見的是一到三個月不等。
如有大量契約,又無妥善的契約管理制度,要確知各契約不續約通知期限,就很不容易。
也會是評估,是否加入自動續約條款的事由之一。
保留自動續約條款的前提下,你可以這麼做:
❶自動續約「有期限」,例如:只自動續約一次。保有定期檢視契約條件的機會。
❷就「特定項目」保留議約空間。像是定價、違約條款、保固條件等。
❸增訂不續約通知期限「後」、契約到期「前」的終止條款。
避免發生,沒有在期限內通知不續約,卻又在契約到期前反悔的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