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約
我剛創業,也應該準備自己的契約嗎?
聊著,她順道問我:「我剛創業,也需要準備自己的契約嗎?」
我說:要,當然要。
因為,提出契約的人,就會擁有對合作的主導權。
「甲方」聽過嗎?
我們常稱資方、投資方是甲方,因為他們在合作中,通常扮演提出要求的一方。
也因此認為,他們在交易中具有主導權。
契約也一樣。
自己的契約,所列的條件絕對是對自己最想要、最適合、最有利的。
當你提供自己的契約時,意味著要對方配合你的條件來合作。
對方全盤接受,那太好了,你擁有對合作的絕對主導權。
對方修改了你提出的條件,你還是對合作擁有主導權。
他已經被你所定的條件架構匡住了!
除非要求全部重新商議條件、重寫,不然他也只是在你的條件框架裡修改而已。
變動都不會太大。
合作的架構,大部分還是你想要的樣子。
你可能問,提供自己的契約,但對方也提出他的契約,怎麼辦?
沒關係啊,你可以提議,看過彼此的契約之後,再協議要用哪一份為基礎來調整。
這樣做,你的重要需求和要求,對方會在閱讀契約之後暸解。
而不是被動配合對方契約的要求。
我有一個客戶就是如此。
記得那次,雙方都提出了彼此的保密契約。
原本對方很堅持要用他們的版本,雙方有點僵持不下。
我提議,各自交換彼此的保密契約,再來看哪一份比較適合當底稿修改。
後來,他們選擇了我客戶的版本,不足的部分參考對方的版本補上,衝突的部分就協商決定用哪一個版本。
我曾替一人的甜點店老闆,撰寫他跟業主的客製化商品契約;
幫冷氣師傅,設計他的冷氣裝設和維護保養契約;
幫小規模的公司,草擬屬於他們的加盟契約、供應商契約。
收到的回饋是,除了在議約上擁有比較多的掌控權外,還讓客戶、合作廠商認為,他們公司是有制度的好印象。
這應該也算是額外的Bonus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