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G :個資法

  • 了解更多 516523205_122136319346833794_2102191962758799043_n.jpg
    時事分析

    公開Volvo台灣代理總裁性傾向,有沒有違反個資法?

    公開Volvo台灣代理總裁性傾向,有沒有違反個資法?

    自從宣布台灣Volvo代理總裁之後,長相帥氣的他,瞬間在網路上爆紅。

    其中,看到社群有一則公開貼文:「脆一堆報名要當林太太的,殊不知人家已經有男友了,林太太是他自己。」

    疑?被出櫃?也太衰。

    這樣是可以的嗎?

    性傾向算是個資的一種

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的「個人資料」,包括性生活。

    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,性生活是指「性取向」或「性慣性」等個人資料。

    所以總裁是否有男友,是不是林太太,都是他的個人資料。

    公開總裁的性傾向,有違反個資法嗎?

    公開個資是一種「使用」個資的行為。

    先說判斷使用個資有沒有合法的方式:

    ❶最初是什麼原因取得個資、有沒有合法?

    ❷有沒有在取得原因範圍內使用個資?

    ❸沒有按照取得目的使用個資時,有無符合法定的例外目的?

    (例如:本人同意、法律規定、增進公共利益、有利於本人等)

    再來看,說總裁「有男友、是林太太」的行為:

    先「假設」貼文資訊是真的。假設而已!!

    ❶性取向極為私密,假設是真的,應是基於交友目的,且經本人同意,才知道的。就先當作來源合法吧。

    ❷但向全台網友公開,台灣Volvo代理總裁的性傾向,顯然超過了當初取得個資的私人間交友目的。

    ❸公開一間私人公司總裁的性傾向,也不是什麼法律規定必要、符合公益目的,更別說是有利於他了。

    除非總裁同意,不然確實是違反個資法了。

    總裁可以依個資法,向貼文的人請求精神慰撫金(俗稱的精神賠償)。

    甚至,如果行為含有不法意圖,還會有刑事責任。

    公開別人的個資,從來不是可以隨便開玩笑的事。